發布時間:2012-12-14 瀏覽量:0次
2012年8月1日起實施的強制性國家標準《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(以下簡稱《條件》),當中一大亮點,便是規定紅木家具產品銷售合同中應含有產品使用說明書、質量明示卡、產品合格證。眼下,距離《條件》2013年2月強制實施僅余不到兩月,行業反應呈現兩極分化,大廠家積極應對,小廠家尚未行動,仍在觀望。
實際上,許多行業內人士對《條件》中的條款并不了解,且存在一些誤讀。為此,《條件》主要起草人之一、廣西大學林學院教授徐峰對《條件》進行了解讀。一些業內人士表示,標準的貫徹,仍需要相關部門、行業協會、商家,甚至消費者等多方面的合力推進,這在紅木集散地之稱的廣西,有著不同尋常的意義。
市場篇
廠家需展示“自我鑒定”結果
《條件》出臺旨在規范源頭
今年,自治區技術監督局組織相關質檢部門,對東興、憑祥、南寧三市近100家廠商的200套紅木家具和工藝品進行了監督抽查,總的合格率為70%,主要問題在于樹種名稱不規范、用材摻假、以次充好等。
業內人士稱,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,今年8月1日起實施的《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有益于從源頭上規范。記者看到,《條件》的正文內容占了8頁A4紙,當中最主要的,是詳細規定紅木產品如何命名、分類,如何制作產品使用說明書、質量明示卡、產品合格證(一書一卡一證)。從標準實施之日起6個月后,所有銷售的紅木家具都必須符合新標準,否則禁止銷售。
《條件》的出臺,有何意義?富林紅木家具總經理郗九江做了一個形象的比喻:“平時,我們購買一件衣服、一臺電器,都會有保養說明、成分說明、合格證等等。在其他行業中,一些消費者甚至都能從商品標牌制作得是否嚴謹,初步判斷商品的優劣和可靠程度。更重要的是,消費者可以憑借檢測機構的結果,與‘一書一卡一證’上的出入,與商家對峙。那么動輒上萬元、幾十萬元的紅木家具,沒理由不配備‘一書一卡一證’。我想《條件》出臺的意義也就在于此。”
“目前,一些消費者在購買紅木家具前,往往都會買上相關書籍,苦做一番功課,在購買時,還要費周章邀請懂行的人幫忙鑒定,與商家斗智斗勇,以防用材名稱后面隱藏的貓膩。而《條件》出臺后,命名和分類都做了規范,消費者可以放輕松一些。”
廠商反應兩極分化
近日,記者走訪了南寧市長湖路、安吉大道的一些紅木家具集中的家居賣場,發現商家反應出現兩極分化。一方面是名牌的積極應對,一方面是“雜牌”的倦怠。
浙江年年紅實業有限公司,是《條件》的主要起草單位之一。在南寧富安居埌東店的年年紅專賣店內,每套紅木家具都對應了一份“一書一卡一證”。店員向記者展示,記者看到這些產品保證文件被制作成一本數頁的小冊子,上邊不僅有家具的照片,還有相關印章,檢測證明等等。但記者提出細看時,卻遭到拒絕,店員表示,這冊子是家具的“身份證”,也是商家的競爭法寶,為避免模仿,僅向消費者出示。
對保修內容如何明示,《條件》中規定要含有保修期、產品退換條件等六項內容,在南寧大嘉匯家居建材城友聯。為家紅木家具專賣店提供的保修卡中,除了以上內容外,還含有一對一的條形編碼和保修卡編號,以供消費者上公司的官方網站登記,利于商家對消費者服務的跟蹤,幫助消費者高效投訴。此時,“一書一卡一證”成了商家增加紅木產品附加價值的載體。
相比之下,記者在安吉大道、秀廂大道一些紅木家具的小廠小店,發現這些商家顯得有些倦怠。一家在南寧生產、銷售的紅木家具店老板表示,自己店內“一書一卡一證”等都很齊全,但是記者要求她出示時,對方卻稱暫時拿不出來。記者留意擺在店內紅木家具上的價格標簽,也依然沿用木材俗稱而非《條件》中規定的學名,從分類也不能辨識用材的比例。而更多的作坊式生產的紅木家具店,店員甚至不知道新規出臺,一名店員更是直言:“現在紅木市場那么亂,很多假紅木,那些雜七雜八的小廠,怎么會愿意花心思折騰這玩意兒?”
業內人士分析道,《條件》“管的就是不規范的小廠小店”,品牌廠家會覺得順理成章、舉手歡迎;雜牌軍往往面臨整改,所以會不情愿。不過換另外的角度想,這有益于小廠規范生產、提升管理,增強信譽,是雙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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